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意见:规定用户准入条件、售电公司规模、允许偏差范围等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016 次发表日期:2020年9月22日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日前,华东能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21日。
其中称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为: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且单一用电户号年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经营性电力用户;根据市场建设成熟程度逐步放宽至全部经营性用户。
售电公司、一级用户成交合同偏差电量允许范围-2%~3%。合同偏差电量超过允许范围之外的偏差电量,按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10%缴纳合同偏差电费。
售电公司的售电规模,由其提交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对应的售电规模、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对应允许的售电规模、政府相关文件确定的售电规模三者中的最小值确定。
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21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21-63372330、0551-63609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