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调查制度发布

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调查制度发布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59 次发表日期:2023年12月6日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为全面及时了解全国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供销基本情况,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运行的监测与监管,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计全国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等基础数据。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根据《通知》组织各可再生能源行业有关单位共同建立能源行业监测统计体系,各单位根据不同的任务分工,分别完成各自的数据报送。调查对象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广核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企业。

  《通知》明确,对统计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组织对数据进行审核,主要通过系统审核和专人审核的方法合理性校验。一是企业上报时的自我审核,包含系统内设自动审核功能对数据的合理性校验以及上报人员及其单位负责人的人工审核,二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对报表进行验证审核,并最终确认,保证数据完整准确。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