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上网电价“涨”工商业电价“降”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924 次发表日期:2018年1月11日
淮南上调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下调工商业电价节约企业用电成本。
10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淮南将调整电网销售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35分钱。同时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我市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含税,下同)。
据了解,此次调价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对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做出的调整。
调整电网销售电价。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35分钱。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按照规定,在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我市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含税,下同)。调价后,我市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调价后,“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我市水电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按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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