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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源监管局部署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后续监管工作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433 次发表日期:2018年2月26日

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上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情况,部署专项监管工作。

一是确定监管范围。针对上年度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人员变动频繁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企业人员配置、资质保持情况等。

二是限定监管时间。有序部署专项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目前已落实安排了各企业的检查时间,并已开展部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争本月内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后续监管工作。

三是明确监管标准。监管人员严格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放管服”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相应许可条件、标准的,则根据其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其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

四是公开监管结果。专项监管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公开监管结果,做好相关闭环工作。督促企业自觉建立自查制度,报送自查结果,切实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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