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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水电成了“点亮”乡村的清洁能源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672 次发表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来源:湖南日报

    近年来,长沙市采取水土保持、清淤疏浚、景观绿化等措施,对靳江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使其成为一条绿色生态走廊。

    水是生态之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湖南40年治水画卷既壮阔,更美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加强城市水利、注重生态水利,把建设生态水利落实到推进农村水利、城市水利的全过程,努力打造“水清、水净、水美”的水生态环境。

    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湖四水”系统治理到农村水电、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抒写了绿色发展美三湘的动人篇章。

    水土保持:守住绿水青山

    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及水质安全有着重要影响,是我国的主要环境问题。国务院1993年明确:水土保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就此阔步前行。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久久为功。从1981年到1996年,我省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市县投入为主体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使水土流失地区变成了林茂粮丰的好地方。1997年,我省永顺、凤凰等10个县首次列入“长治工程”重点县后,拉开了以中央投资为主体开展水土流失规模治理的序幕。1998年后,我省又新增了国债水土保持项目。2010年,“长治工程”改为农发水土保持项目之后,国家相继增加了崩岗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清洁小流域治理等专项,投入大幅增加。1997年以来,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完成中央投资19.5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0多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力有效。自《水土保持法》1991年施行以来,全省累计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万多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500多起,有效贯彻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方针和“谁破坏、谁治理”的水土保持原则。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覆盖更广。全省建立了1个监测总站、8个监测分站和24个监测站点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现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分区定位监测和全省水土流失定期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从2018年起,我省将分年度公布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分布及消长变化情况。

    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深刻改变了水土流失地区山穷水恶、地瘦人贫的落后面貌,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河长制:推进“一湖四水”系统治理

    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我省2017年起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推进“一湖四水”系统治理。

    在全国首创“总河长令”,力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先后发布5道“总河长令”,推动五级河长巡河巡湖189.07万人次,清理整顿“僵尸船”3193艘,集中整治“一湖四水”流域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等重点污染源,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多个突出环境问题,河湖“颜值”明显提升。

    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在湘江干流永州市、衡阳市、长沙市分别设置3个综合执法基地,整合多部门力量打击河湖违法行为。长沙市开展涉水专项执法行动38次,查处涉水案件132起;岳阳市集中力量打击洞庭湖非法采砂,抓获盗采船只119艘,刑拘31人,判刑8人。

    创新流域联防共治机制。资水流域建立了水安全联防联控、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重大问题办理“一单四制”、市县河长办联席会议4项制度,促进全流域协调联动、联防共治;将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一号重点工程”,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打响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誓还洞庭湖一湖清水。

    农村水电:“点亮”乡村

    农村水电,成了“点亮”乡村的清洁能源。

    1983年,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国务院作出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决定。我省共建成44个电气化县小水电电源工程,有效解决了农村缺电少电问题。不少农民以征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入股农村水电站,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新世纪以来,农村水电快速发展。2001年至2015年,我省农村水电装机从200万千瓦增加到600万千瓦。期间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让不少农户告别了祖祖辈辈砍光烧光的资源掠夺式生活方式,用上了环保节能的家用电器,不仅保护了森林植被,还减轻了劳动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

    “十二五”期间,在继续实施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的基础上,我省全面完成了712座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装机容量增加17.8%,每年新增发电量19亿千瓦时。“十三五”以来,在继续实施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同时,开展河流生态修复,探索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开启了创绿色水电、建山水文明之路。

    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应急等方面,我省农村水电发挥了突出作用。全省水电一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1534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83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万吨。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2018年12月5日,株洲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凤凰县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试点验收,跻身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加上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长沙市、郴州市,我省目前已成功创建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水孕育城市的生命,酝酿城市的灵气,蕴藏城市的历史,是城市的灵魂和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省着力做好城市水利大文章,出台《湖南省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8个国家级、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供水保障、改善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洪能力、推广水生态文明理念为目标,大力推进示范工程建设;以老百姓满意不满意为评价标准,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城市品位。郴州市开展了东江湖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工程、柿竹园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郴江湘南国际物流园河段滨水景观建设工程等10个示范工程建设;长沙市重点推进“一江五河”治理,加强浏阳河、捞刀河、沩水等重点流域治理,实施洋湖垸水利风景区建设;株洲市加快推进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景观带、白石港、枫溪港建设。如今,我省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也是最具幸福感的城市。

    千变万化的水网、千姿百态的河流、千娇百媚的水生态,构成了美丽湖南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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