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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合同能源管理 投入七亿社会资金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859 次发表日期:2019年7月22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近年来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中的积极作用,日前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30个,引入社会资金超过7亿元,形成超过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减排二氧化碳7.12万吨、二氧化硫2272吨、氮氧化物1086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山东省3.5万家公共机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16.5%、15.1%、19.6%,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山东省充分发挥绿色行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节能、环境整治等绿色改造项目170个,实施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321个,679栋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协议,推广节能环保餐饮设备项目713个。对各类数据中心进行绿色化建设、改造,PUE值在1.8以下的数据中心达到117个。严格执行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9万余台,建设充电设施1.3万余套。

    在重点工程方面,山东省淘汰燃煤锅炉4500多台,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265个,改造燃煤锅炉1.1万蒸吨,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879个,太阳能光伏项目1666个,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214个。创建了138家国家级、198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20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能效领跑者,创建市级示范单位424家,形成了创建工作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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