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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693 次发表日期:2020年3月23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6月1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19年7月25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国家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国家能源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认识,强调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巡视整改办公室会议等共计32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深入查找政治建设和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深走实,促进新时代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别担任分管领域整改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提出204项整改措施,明确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的整改责任,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带头整改,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共主持召开党组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巡视整改推进大会1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为提高巡视整改工作针对性,局党组成员深入地方和能源企业调研共计26次,听取整改意见,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三)从严从实统筹推进,保障整改落实有力有序

  国家能源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整改进展情况督办机制,及时对账盘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局党组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对账销号,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追着问题挖根源,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防止就事论事抓整改。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共主持召开整改小组中期评估和再评估会议13次,参加分管司局整改落实会议60次,听取各方面整改情况汇报,加强问题整改指导,督促整改任务落实。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对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回头学”,逐条提出加大持续推进力度的整改措施。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制度。制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二是不断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认真梳理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100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阶段性量化指标,定期跟踪重点任务落实,确保相关任务按期完成,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切实抓好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推动行业扶贫任务落实,重点跟踪农网改造、动力电全覆盖、光伏扶贫等计划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工作台账,局党组定期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针对能源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组织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五周年座谈会,总结研讨能源安全新战略五年来实践和成效。研究制定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二是切实履行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组织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会议,讨论“十四五”能源规划重大问题前期研究有关工作。制定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充实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2019年10月初,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三是大力推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着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和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组织开展2020年能源工作思路研究,密切跟踪“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了落实“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的思路举措。

  四是有序推进能源领域修法立法工作。加强能源立法专题调研和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等制修订工作。召开国家能源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能源立法规划(2016-2020年)》以及改进能源立法工作作出专项部署。

  3.针对防范化解能源安全重大风险方面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研究优化能源结构与区域布局。组织开展能源区域性重大专题研究以及全国能源区域平衡方案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组织召开区域能源规划座谈会,研究重点区域能源供应保障及“十四五”能源发展思路,形成“十四五”能源规划基本思路。

  二是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成立专班,督促企业制定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行动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保障油气勘探开发政策措施,督促主要油气企业和19个省市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组织召开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及专题座谈会,推动出台支持油气开发相关政策,召开20余次现场专题协调会,推动解决部分重大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用地用海问题。

  三是积极推动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电力安全监管有关文件、督查、会议均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共同纳入。组织开展电力企业电力设备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监管,编制了专项监管报告。

  四是加快推动能源技术革命。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督促地方和有关企业协同推进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研究制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有序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设立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组织制定燃机示范项目落实工作机制和方案,推动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落实。

  五是加强能源企业海外投资服务和引导。加强对企业海外能源项目服务,引导企业按照互利共赢和市场化原则开展合作,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

  4.针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破售电交易壁垒,对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省份已完善政策文件,取消售电交易政策壁垒。制定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意见,规范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和市场规则,深化推进电力现货试点工作。加强对4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指导和督促,推进试点项目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调。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和协调保障力度,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见实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了重大油气项目用地用海、规划选址、环评等手续办理。进一步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相关工作,推动解决省间现货和省(区、市)现货市场衔接等跨地区跨部门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严格落实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三是加强局内各司业务统筹。制定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综合能源规划与分领域规划的统筹衔接。编制清洁能源消纳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选择“三北”、西南等重点地区进行现场监管,切实解决清洁能源消纳存在的问题。研究保障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全国清洁能源消纳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是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予以组织调整。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有序将处级干部、新录用人员放到重要岗位历练。

  5.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有效发挥内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全面梳理局内议事协调机构,对于成立依据较为充分、工作开展较多的予以保留;成立依据不足、较少开展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职责可由牵头部门承担的予以撤销;工作职责相关性强的予以合并。定期动态评估局内议事协调机构成立或保留依据、工作开展情况等,确保局内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履职、常态化运行。

  二是进一步强化“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梳理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行评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取消和下放能源审批事项监管全覆盖。

  三是扎实做好“煤改气”供气保障工作。成立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现场推进会,扎实推进天然气增储上产、多元供应、互联互通、储气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多次协调油气企业和地方政府,督导重大项目加快工作进度,充分对接“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每年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决防止主体责任缺位、失位、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开展“一案一宣讲”,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围绕努尔·白克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努尔·白克力思想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

  三是深化党组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政策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巡视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修订《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8项巡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巡视队伍建设,配备巡视办专职副主任和巡视专员,举办了巡视业务培训班。

  四是严格规范能源规划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能源规划审批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组织实施新修订的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变更规定程序。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纪委组织建设。2019年10月27日召开直属机关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增设1名纪委副书记,增加2名纪委委员。修订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机关纪委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对涉刑人员作出处分决定并送达本人。修订完善信访举报办法、廉政意见回复办法、廉政谈话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程序。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形成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责任清单(2019年版),重点梳理行政审批、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国家专项资金安排、资质许可等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序推进修订工作。

  3.针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坚决防范公文办理、行政审批等工作中的以权谋私行为。

  二是规范试点示范类项目管理。组织对试点示范工作进行自查,研究制定新版试点示范类事项工作规则,严格项目风险防控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规则要求,公平、规范开展项目评审、评选、验收、评估等工作,确保发挥试点示范效果。

  三是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教育管理。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司局级及以上干部每季度主动报告相关情况。传达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所属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

  4.针对不良风气依然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综合改造,解决局机关分散办公问题。加强群团工作力度,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中石油宣讲团开展“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主题宣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司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和新入职干部培训班,增强干部党性修养。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和规矩。坚持每季度召开专兼职纪检干部会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落实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为受诬告干部正名。相关单位党组织书记与有关干部进行深入谈心谈话,找问题、纠偏差,解心结、给动力。

  (三)关于落实党建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均邀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落实好中央有关要求,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4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和4项协调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议题审核,能源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由党组会审议。修订并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出席人数要求。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制定《2019-2023年国家能源局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突出党管干部、组织选人。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加强干部培训等方式,做好相关文件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

  二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多名70后、80后干部被选拔到司局领导和处长岗位。完成职级套转和一次晋升工作,有序推进职级晋升。强化基层实践锻炼,选拔多名年轻干部赴基层锻炼。

  三是真诚关心关爱干部。利用年度考核、干部推荐考察等机会,与干部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安排看望基层干部和援派挂职、扶贫、驻村干部,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梳理干部工作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沟通反映,争取政策支持,解决实际问题。

  3.针对基层党建弱化虚化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统筹党建、人事、纪检部门工作力量。从党建、干部人事、纪检工作实际出发,统筹完善机关党委(人事司)相关工作运行机制。统筹规划机关党委、人事司、机关纪委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做到信息公开,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人事纪检工作联动机制,局领导与新提拔司局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共同与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2019年8月底,机关已到期需换届的7个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多次组织召开直属机关党委全委会,研究部署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在中电传媒集团设立纪委,配齐配强纪检干部。

  三是加强二级单位班子建设。对个别长期不团结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存在相关问题苗头的,局党组成员通过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在配备领导班子时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结构、性格特点等因素,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提升班子整体合力。

  四是加强对派出机构关心指导。2019年,局党组书记深入派出机构调研13次,各党组成员赴派出机构调研共24次,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加强派出机构党组织建设,对部分派出机构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坚持印发重要文件均抄送派出机构,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要求派出机构参加。持续加强派出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和培养选拔,关心关爱派出机构干部成长。

  五是加强所属单位党务、纪检干部力量。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落实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纪检干部派驻试点,强化党务、纪检工作力量。选配优秀干部到党务、纪检岗位,对不适合党务、纪检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建立纪检干部选拔任用备案制度,派出机构选任专职纪检干部需向人事司和机关纪委备案。加强对派出机构纪检业务工作指导,明确审理、党纪处分等工作要求。加强派出机构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将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纪检干部纳入审查人员库和巡视人员库,实现“以干代训”。

  (四)关于巡视和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上轮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专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提出19项整改措施,结合本轮巡视整改进行重点部署、统一推进,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分析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上轮整改不到位和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并纳入局党组重要事项督办内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问题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两项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严肃报告纪律,强化监督约束。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切实提高填报如实率。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比对结果会审办法,加强人事、纪检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对漏报、瞒报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二是及时配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充分运用优秀干部调研和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成果,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调整补充有关班子成员。通过干部交流提拔等措施,配齐派出机构领导班子。

  3.针对整改就事论事,没有举一反三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综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40项。把党组带头整改与推动系统整改结合起来,认真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既着力解决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又深刻查找存在的类似问题,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修订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

  二是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提出28项整改措施。持续跟踪未整改事项,及时向审计署反馈整改进展。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局内部控制手册,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进后续整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要求,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履行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和能源事业新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以致用。三是强化履职尽责,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推动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与区域布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二)着力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着力修复政治生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营造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持续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常抓不懈,做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一是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当下改”事项,持续巩固,防止反弹;对已建立的“长久立”机制,严格抓好执行,确保落地见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加强整改落实监督。建立中央巡视整改督办机制,将正在按期落实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措施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定期进行督查。把中央巡视整改落实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与局党组巡视工作衔接起来,形成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597337;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机关纪委,邮政编码:100824;电子邮箱:jijianzuzhang@nea.gov.cn。

 


  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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