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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2月事故通报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930 次发表日期:2020年3月31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0年2月事故通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2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

    2月份,全国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2起。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2·4”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人身死亡事故

    2月4日,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国家能源集团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2号机组停备消缺,检修外包单位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2号锅炉B磨煤机一次热风调节挡板检查时,头部被风道内热风调节挡板上部挤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苗俊明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刘志江

    外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刘中华

    外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付修军

    三、防范措施要求

    今年以来的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的两起事故,均为发电企业检修外包单位风险辨识不全或措施不到位引起的事故,反映出相关单位外包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风险辨识、技术措施与工作任务脱节,岁末年初隐患排查存在死角,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流于形式。针对当期事故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程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一是要在复工复产前进行全面的疫情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安全开复工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人力资源、工程机械、物资物料等因素,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施工人员管控,特别是加强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指导。要梳理完善外委单位检修作业审批、许可及监护工作管理流程,督促各岗位安全职责有效落实;四是加强现场各区域防疫,落实相关管控制度,配齐防护物品和消毒物资,定期安排对现场各区域清洁消毒;五是完善疫情防护期间的生产、建设、办公区域的应急预案,变换角色和场景开展桌面演练,确保应急处置有条不紊。

    (二)加强重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各电力企业一是建立本单位重点危险作业种类清单,明确不同危险等级的审批或备案权限,特殊时期应提级监护;二是加强有限空间、起重、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及气动、电动操作阀门系统检修工作、大件吊装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工作负责人必须对措施和方案进行评估审核;三是检修工作安全措施涉及到气动、电动操作阀门时,气动、电动阀门操作机构必须实现断电、断气、断操作信号,并将操作机构进行位置锁定,防止检修过程中阀门位置突然变化,导致安全措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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