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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中与电价相关建议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495 次发表日期:2020年5月27日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

    1.孙桂泉:引导支持企业自备电厂提效减排

    将自备热电联产纳入区域公共热源点的整体规划,结合区域内各机组的综合能效、环保排放等情况优化整合;鼓励企业自备热电联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条件的应倡导其向社会供热供电;企业自备热电联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应与火电、公用热电联产享受同等的环保电价补贴。

    2.李永莱:加快建立国家电力普遍服务基金

    加快建立专项用于电力普遍服务的非税政策性收费政策,由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平衡使用,以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效率的电力普遍服务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同时,积极探索利用电力普遍服务机制筹集资金,解决新能源消纳、电价交叉补贴等能源电力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继续提升黑龙江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的中央资本金比例。进一步增强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可持续发展能力。

    3.祁春风: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农村电网改造

    我国城乡、地区之间电力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偏远、边疆等贫困地区电力设施发展不充分、历史欠账多,农村电网电气化水平的提升需要国家继续支持。国家应继续支持农村电网电气化提升,改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缩短农村电网供电半径,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托智能化电力设备投入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农村电网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同时畅通并提升农村扶贫光伏送出、消纳能力,为乡村产业振兴保驾护航。

    4.方敏:让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健康发展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议:一是对“电价补贴没到,补贴税先交”这一特殊情况,建议财政部门实行特殊政策,把“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也就是以收到电价补贴的时间作为纳税的时间,以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根据疫情影响,相关部门对《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通知》中关于“陆上风电2020年底投产,海上风电 2021年底投产”要求时限延期,对竞价光伏发电适当放宽投产时限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投资效益提供必要保障。

    5.俞章法 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补短板工作,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绿色证书机制,提高海上风电装备国产化水平,可以在确保实现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中长期目标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装备国产化等问题,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6.曹培玺 高质量制定“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十四五”规划应将能源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动汽车、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等交互式能源设施广泛接入,数字化、智能化正在快速地向电力领域融合,众多因素导致能源安全问题凸显;充分研判“十四五”期间间歇性电源大规模发展、电动汽车大范围替代等新形势、新特点,做好应对措施。

    7.孟庆强 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与火电标杆电价“脱钩”

    考虑地区消纳能力、系统安全水平等差异性,按照“一地区一核定”或者“一机组一核定”的方式开展新能源上网电价核价,用价格机制引导新能源科学发展;在季节性电力过剩的条件下,对于水电丰富地区,可以考虑丰水期参与优先采购的风电、光伏上网电量与水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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