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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262 次发表日期:2020年6月4日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

    十九大报告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出要求,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备受政策制定者关注。实现电力市场化改革总目标,核心在于解决电价与供电成本不相匹配的矛盾,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就是其中关键一环。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张超)

    我国电价交叉补贴有多种类型,在不同用户类型间、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同负荷特性用户间以及不同地区间都存在交叉补贴问题(叶泽等,2017),它们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由于不同用户间的交叉补贴有相对确定的补贴和被补贴主体,数额最大、影响最广,因而受到更多关注。

    已有诸多学者围绕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的规模(齐放等,2010;刘思强等,2016)和解决方案(齐放等2009;刘思强等,2015;张粒子等,2016;叶泽等,2017)展开研究;少数学者则比较系统的研究了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的规模、影响与解决方案(刘思强等,2009)。

    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是指,对某一类或多类用户收取明显高于其供电成本的电价,用于补贴其他类型用户以明显低于供电成本的价格用电的行为。在我国,电力用户主要分为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居民和农业生产四类,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由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农业用户。

    农业生产用电分布广、距离负荷区远,因此电力设施建设成本高,供电成本最高;居民用户大多在电力系统运行高峰时用电,存在明显的季节和时间效应,用电负荷率低、电压等级低,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负荷大多地理分布集中、负荷率高、电压等级高,供电成本低于平均水平。

    从1987年全国性集资办电开始,我国供电成本随供电覆盖面积增长、供电可靠性提升等也逐渐提高,在坚持居民和农业生产低价用电的政策下,通过上调工商业电价弥补供电成本缺口,导致我国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主要表现为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及农业生产用电,不同类型用户的电价都未能客观反映各自供电成本。

    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的测算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电力系统长期边际成本作为测算基准,二是利用世界主要国家各类用户间电价比值作为倒算标准,三是考虑电压等级、用户负荷特性等因素测算合理价格。

    已有研究采用上述测算方法对我国不同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展开测算。

    林伯强(2009)根据2007年测得2007年我国居民电价交叉补贴规模为2097.6亿元,占当年GDP的0.84%。李虹等(2011)以《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8)》公布的2007年数据为依据,选取2007年居民长期边际成本1.03元/千瓦时作为基准价格,估计出居民电价交叉补贴为1956.26亿元。刘思强等(2016)采用分电压、分用户测算合理价格的方法,利用天津市样本推算出全国电价交叉补贴约2500亿元,约占电网企业电费收入的10%左右。叶泽等(2017)也同样采用分电压、分用户方法,测定2016年全国交叉补贴约2073亿元。

    我国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程度深。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国家工业电价均低于居民电价,英国、美国、德国工业电价与居民电价的比值分别为0.6、0.55和0.44,而我国工业电价为居民电价的1.25倍。

    采用合理比价法测算,2017年我国工商业企业为居民和农业用户承担了约2600亿元的交叉补贴,居民农业享受度电27分钱交叉补贴,工商业承担度电7.5分交叉补贴。随着居民用电占比持续放大、供电可靠性提升推动供电成本增长,居民农业电价常年不变情况下,目前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仍以每年近100亿元的水平增长。

    辩证地看,作为市场机制的替代,电价交叉补贴对我国经济发展、节能环保等方面曾产生过积极成效。

    首先,电价交叉补贴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城乡用电同价政策的实施,对降低农民用电负担,加快新农村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农民生活用电价格降低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直接提高了农民对其他产品及服务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农民生产用电价格降低,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强了农产品在国外的竞争力,能够带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电价交叉补贴减轻了居民负担。一定时期内,实行的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政策大大降低了我国居民的电费支出,减轻了居民生活负担,对维持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居民实行低电价,实际是把从高耗能产业征收来的环境税,直接返还补贴给了居民,增加了居民福利,实现了分配红利,对实现电力普遍服务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最后,电价交叉补贴促进了工商业节能减排。郑新业和傅佳莎(2015)认为,在我国环境税缺位的背景下(2017年前),交叉补贴其实是一种中国模式的环境税,具有双重红利。十多年来,我国工业电力消费总量占全国电力消费总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4%左右,约一半以上的全社会电力消耗来自于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和电力六大高耗能产业(李云卿,2015)。通过对高能耗企业收取高电价,相当于对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征收了环境税,倒逼高耗能产业转型,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红利。

    当前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初见成效,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稳步推进。电价交叉补贴的存在扭曲了电价对合理供电成本的反映,进而对基于价格的电力市场交易产生直接影响,明显有碍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更多关于妥善处理交叉补贴的必要性分析,“电价研究前沿”已经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讨论,可点击《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必要性与政策沿革》了解。

    再往后,将继续对电价交叉补贴有关问题做深入探讨,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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