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利辛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利辛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利辛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
2、项目编号:2020DFWGZ01899/JG2020-12-1425
3、项目单位:利辛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
5、建设规模:1台130t/h生物质锅炉,1套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尘硝硫一体化烟气净化装置。
6、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安装、监造、调试、竣工图设计) 总承包方式建设。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设备及材料保管(卸车、验收、保管、保养、厂内倒运)、建设、安装、启动调试72+24h(不含性能试验)、服务和培训、配合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配合后评估等,但总承包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消缺和最终交付的全过程总承包。总承包方还需协助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负责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卷 第一册 技术规范书描述。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总承包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协议和技术规范书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按发包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
7、工期要求:2022年3月28日完成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72+24h试运行后3个月内完成尾工。
8、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2514.915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必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③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全部冻结(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追溯)业绩要求如下:
4.1至少两个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业绩(发电项目指130t/h生物质锅炉焚烧发电项目或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
4.2至少一个130t/h及以上规模的生物质锅炉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服务业绩。
注:同一生物质锅炉焚烧发电项目EPC业绩可以重复认定本项第1条及第2条。已完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或72+24试运行证明材料等。未完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GB/T2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拟承担本项目勘察、施工的单位必须满足国家及法律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踏勘项目现场并领取招标人颁发的现场踏勘证(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
8、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或者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情形结果的截图】;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的(自行承诺,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登录人社部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0、列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获取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上午09:00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0 年 8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8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 日 10 时00分。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
招 标 人:利辛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
邮 编:236700
联 系 人:贺鹏、张平
电 话:18955886658、18256914065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周宏彬、汪召镧
电 话:0551-65199536、65199545、17775059772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三)招标监管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利辛县和平路和前进路交汇处108老法院二楼
电 话:0558-8812116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2、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227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87524028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3、其他事项
3.1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0099-555
3.2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68110066
3.3补充说明
3.3.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3.3.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3.3.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3.3.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020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