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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监管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944 次发表日期:2020年8月17日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8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综合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6月到12月开展综合监管工作,确保实现“2020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用电获得感。

  《通知》在报装时间、报装环节、办电成本、供电质量等7个方面作出要求:

  一是加强用电报装时间监管,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间。各供电企业要强化内部管控,持续压缩办电时间。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推行证照审批串改并政策支持,大幅压缩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督促供电企业强化制度管理与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快捷办电。

  二是加强用电报装环节监管,进一步畅通办电过程。各供电企业要持续深化“互联网+”办电流程优化,争取实现用电报装“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督促供电企业创新办电服务方式,提升办电服务水平,推行“一口对外、一证受理、一站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办电。

  三是加强用电报装费用监管,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各供电企业要持续推进供电方案科学、经济编制,切实降低接电成本。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针对供电企业接电收费依据不足、收费不合理、违规收费、转由关联企业变相违规收费以及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设置不合理条款等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实惠办电。

  四是加强供电质量监管,进一步保障用电稳定可靠。各供电企业要持续完善配电网架结构,不断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切实改善供电质量。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督促供电企业对“频繁停电”“低电压”以及供电“两率”数据管理不规范、检修计划安排不合理、故障抢修不及时、“两率一户”指标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保障人民群众放心用电。

  五是加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开放。各供电企业要严格履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查验职责,不断提升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化水平,确保公平无歧视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对供电企业扰乱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心用电。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管,进一步促进办电公开透明。各供电企业要做好用电报装信息公开,发布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大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公开相关供电信息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明白用电。

  七是加强投诉举报监管,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向12398能源监管热线反映的问题诉求,做好问题解决和整改反馈。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民生通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供电企业闭环整改,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市场反映强烈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

  《通知》明确要求,各供电企业8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9-11月,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实施现场监管,其中受检供电企业的抽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辖区内供电企业数量的5%-10%,并于12月10日前形成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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