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离煤电 安全何依
曾经炙手可热的“煤电”项目,如今仿佛“烫手的山芋”,成了业主们“一万个伤心的理由”。
据媒体报道,自9月底以来,国家电投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共挂牌转让旗下11家火电企业股权。其中,国家电投拟转让旗下九处火电资产,包括六家企业的控股权以及三家的参股权。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管永生)
众所周知,在“双碳”目标的约束下,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追杀”下,煤电企业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一方面,要让出主体电源的位置,“江湖地位”一落千丈;另一方面,电煤价格涨幅“一日千里”,煤电机组越发越亏,有心苟且偷生,奈何没有容身之处。
在迈向“双碳”目标的时空中,煤电项目客观上变成了有关集团公司转型升级的“包袱”,从而,让公司转型的步伐变得格外沉重。
曾几何时,“煤电”项目是发电集团可以往脸面贴的金子,甚至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谁家拥有煤电机组多,谁家就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于是,“跑马圈地”上煤电、找准时机搞兼并,俨然是集团发展的头等要务。
时光荏苒,往事如昨。同样的情景剧又“重装”上演,只是换了主角。以光伏和风电为主体的新能源悄然上位,煤电项目黯然退场,曾经的“金子”变成用完的“黄瓜片”。真可谓,旧花欲落新花好,新人少年旧人老。
不可否认,煤电逐渐淡出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时间,需要智慧,需要“环境”,需要合理的节奏。古人云,欲速则不达。就去煤电而言,壮士断腕的确果敢,但是毕竟“致残”。同理,发展新能源是“诗和远方”,但是,揠苗助长,适得其反。
客观分析,发电集团“打包”转让煤电资产实属无奈,以目前的煤电企业的生存状况,大多数企业命悬一线,而支持性政策明显滞后,市场化的“春风”还未全面惠及煤电项目。煤电企业尚处“危险期”,随时都可能猝然而亡。
所以,发电集团此时转让火电股权可谓一石多鸟。其一,这些火电尚有价值可挖,可以强壮集团公司脆弱的现金流,否则,很有可能砸在手中。其二,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煤电与新能源承接有序,积极稳妥地完成集团公司转型发展。
然而,凡事都怕用力过猛、过犹不及。转让火电股权需警惕打着“双碳”目标旗号,借机清空煤电,腾笼换鸟,为能源电力安全埋下重大风险隐患!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
实际上, 在“双碳”约束和煤电式微的双重压力下,一段时间以来,“去煤化”的念头一直在一些人的心中蠢蠢欲动,表现在新增煤电项目没人愿意接手,对存量煤电欲去之而后快。
但是,如果操之过急,那么,我国能源电力的供应安全、系统安全将“无枝可依”,毕竟现今只有煤电才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只有煤电才能为新能源接入系统提供深度的调峰、调频服务。
因而,短期来看,有关部门还须出台新政,对煤电企业进行扶持,让煤电平稳、平安地度过风险期。长期观察,必须继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用市场的力量推动煤电企业转型升级,确保我国能源电力安全、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