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律师简介
姓名:王利民
单位: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职务:合伙人、专利代理师
安徽省律协证券期货专业委员会委员
学历:硕士研究生
手机:13605519596
擅长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包括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资本市场与投融资、知识产权、刑事等
社会兼职:安徽省电力协会法律顾问、合肥市高新区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副秘书长、合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新区青年商会工作站副主任、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理事、安徽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合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合肥市青年商会会员。
专业经验:曾长期供职于央企国家电网,积累了大量电力、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具有法学、工科及管理学复合型知识背景。同时,现跟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强主任在全国投融资领域尤其是资本市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现长期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电力公司、房地产及建设工程企业、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涵盖企业日常法律服务、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侵权及行政处理、专利无效、商标争议、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仲裁及诉讼争议解决等领域。
成功代理了众多重大复杂的刑事辩护案件和民商事案件,有效的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受到委托人高度评价。
正在或曾经长期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有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研究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合肥分院、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电网系统、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力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众联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建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波动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安徽新品源电池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易得家贸易有限公司、南通乔晟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启无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晨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锐意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大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
非诉领域,为合肥工业大学50余家校企改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系列法律意见书,主导承办巢湖市四树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案、合肥瑞杰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案、安徽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等。
学术成果:《论保底条款被认定为借贷条款的前提》作者之一,载《法制博览》201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