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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下乡 风口已来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612 次发表日期:2022年6月13日

   近日,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公开发布,《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是十四五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而对于风电下乡,《规划》的出台,具有更特殊的意义。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很多政策很鼓励分散式风电的发展,2017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号)》,提出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优化风电建设布局、大力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利用;2018年4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要求“各地方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年-2022年)》(中发〔2018〕18号)中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加农民收入,允许村集体土地以参股形式进行风电项目建设。

   2021年初,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出了启动“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和“千乡万村沐光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建设,但与去年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676个试点县的成绩单相比,分散式风电的发展确实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激发了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各大央企国企也都制定了相应行动计划和任务目标,在目标导向的影响下,投资的重点趋向于规模化、集中式的大型风电项目;另一方面,分散式风电在技术、成本、审批流程、资源约束等方面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特别是在配套政策支持方面,远不及分布式光伏,导致其发展相对滞后。

   目前,国内风力发电技术不断突破,大兆瓦级陆上风电机组的投运大大降低了风电开发成本,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下降有效提高了分散式风电的竞争力,加之分散式风电自身在接入容量、开发过程、运维管理、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比分布式光伏具有更多的比较优势,使其能够通过村集体土地以参股形式合作、村民参与部分风力发电运行维护工作等方式,更好的与乡村振兴战略融合,也能通过参与工业企业、园区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电力直供,切实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带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未来,分散式风电发展的个性化的需求将进一步推动风力发电技术进步,而其相对于分布式光伏在成本、容量方面的优势,也将成为新能源直供、隔墙售点等试点政策能够实质性落地并广泛推广的最大动力。因此,分散式风电在“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空间和其所发挥的作用,可能都将远大于目前我们的预期。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以县域为单位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建设,推动100个左右的县、10000个左右的新行政村乡村风电开发。既为风电下乡提供了政策支持,也明确了实施路径。今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也提出了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前几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中提出,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从新能源项目开发模式、并网消纳、审批流程、资源利用等核心要素方面,提出了新的思路。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了《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通知。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新能源+乡村振兴”方案,具有借鉴意义。文件提出,2022年在吉林省9个市(州)以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约3000个行政村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省共计9034个行政村未开展乡村振兴工程,各县(市、区)行政村数量以省民政厅提供数据为准)。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

   可以看到,随着国家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步伐的加快,新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善,影响分散式风电在乡村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政策壁垒将很快会被打破。风电下乡在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相信有 “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加持,风电下乡这次将真正被推向风口,迎来新一轮的爆发,引领陆上风电产业高质量跃升发展。

   风已来,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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