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失信行为分为三类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422 次发表日期:2023年9月21日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细则。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到,现阶段,信用管理对象为参与电力市场运营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信用评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信用评价、失信行为管理、信用额度管理、履约担保管理、履约风险控制等。
失信行为清单按严重程度将失信行为分为I类(严重)、II类(一般)和III类(轻微)失信行为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