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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支持新能源+储能、光储充,优先调用储能示范项目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63 次发表日期:2023年12月6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要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调度方式,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电力调度机构调用电站时,对于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型储能电站,优先按照市场出清结果安排新型储能运行,对于暂不具备参与电力市场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通过调度指令进行调用。在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电站应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直接调用,直接调用期间按照独立储能充放电价格机制执行。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充分考虑新型储能特点,加快推进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关细则,丰富交易品种,考虑电力供需情况,通过合理扩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建立容量补偿机制等市场化手段,促进新型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通知还明确了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的技术要求,鼓励存量新型储能电站技术改造,并推动新型储能智慧调控技术创新。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组织新型储能电站开展并网验收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新型储能电站应在并网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涉网试验。通知还强调了项目管理、并网服务、市场化调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协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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