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公司法》一百问之01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22 次发表日期:2025年2月26日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期限有何变化?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需股东按公司章程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缴足。对于新公司法生效前已设立的公司,若出资期限超过 5 年,股东出资期限应逐步调整至 5 年以内。
在新公司法颁布前,市场存在大量出资期限较长的 “存量公司”。对此,《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出了 3 年过渡期安排,存量有限责任公司需在新公司法生效后3年以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 5 年以内,以确保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利民律师团队
已是最后文章
已是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