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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一百问之32—公司定向减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新公司法明确决策规则!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70 次发表日期: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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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定向减资(仅减少特定股东出资)需满足以下条件:(1)法律另有规定;(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主要涉及章程可预先设定定向减资规则。

   相较于同比例减资(经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通过即可),定向减资决策门槛更高,体现了对股东退出的审慎态度,以防止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单方退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利民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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