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一百问之40——新公司法下,事实董事与影子董事如何认定?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20 次发表日期:2025年4月23日
答: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首次明确 “事实董事” 与 “影子董事” 规则,穿透式监管实际控制人。
核心区别:事实董事是指未担任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如参与重大决策),需承担忠实与勤勉义务;影子董事则在幕后指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与涉事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建议:(1)控股股东避免直接干预公司运营,通过合法程序行使权利;
(2)董事需保留决策记录,证明行为非受他人胁迫;(3)公司应建立内部检举机制,防范影子董事的隐性损害。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利民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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