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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2,337 次发表日期:2018年3月30日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存量和增量的范围,电网企业已经获项目核准,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视为增量配电项目。鼓励电网存量资产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增量配电项目业主在配电区域依托资源条件和用能需求建设分布式电源,增量配电项目业主拥有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读懂增量配电业务的改革逻辑

本轮电改的主调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一管一放,是为一张一弛。

1、管的是电网环节,包括输电网和配电网,其基本目标是提高电网建设和运营的效率,挤出其中不合理的成本,最终以输配电价降低的方式回馈社会。

2、放的是供需交易,其逻辑在于引入“多买多卖”的市场化竞争,使得实时价格真实反映实时的供需变化,用价格信号指导电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大力降电价”的空间在哪?

2018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举措之一就是“大力推动降电价”。

业内常说“电改不是为了降电价”,然而降电价却成为电改的应有之意。2017年,已完成32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降低用电成本约480亿元。2017年完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1.63万亿千瓦时,为工商企业减少电费支出603亿元。可见电改实实在在地降低了用能大户们的电费。

这些降下来的电费,对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倍增效应。电力行业的体制改革,在纾解本行业深层次矛盾的同时,需要电力企业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站在支撑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承担起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能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重任。

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增量配电获支持

3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成本优势。

据了解,增量配电放开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重在引入社会资本,推动配电网建设,提高运营效率,促进配电网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发布两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分别为106个和89个,第三批试点项目已报送完毕。

随着前两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逐步落地,出现了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范围划分存在困难、增量配电项目接入电网存在障碍,以及有试点项目认为增量配网等同于公用电网、可从发电企业直接引入电源等问题,对此,《实施办法》均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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