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成效明显 安徽2017年参与直接交易的企业度电降幅约6.5分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2015年,安徽与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省(区)被列为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6年-2018年。
输配电价改革奠定了这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这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路径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输配电价改革核定了中间的输配电价,为两头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创造了条件。输配电价改革实施以来,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发展迅速,交易量逐年上涨,2015年为178亿度, 2016年394亿度,2017年550亿度,2018年580亿度。以2017年为例,与政府公布的目录电价相比,参与直接交易的企业,每度电平均降幅约6.5分左右,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6亿元,输配电价改革成效明显。
2018年4月23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安徽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目录电价在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输配电价在国家批复的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2018年5月1日起,安徽省再度降低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两部制和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13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含两部制和单一制)每千瓦时降低1.13分。两轮次共降低电价输配电价3.55分。
以下为安徽省输配电价改革情况详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分区域核定输配电价降低用电价格建议的答复
一、安徽省输配电价改革情况
2015年,在深圳、内蒙古西部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将安徽省与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根据国家对安徽省电网输配电成本的监审结果,按国家规定的测算方法和参数,我局测算了输配电价,经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6年-2018年。
输配电价改革实施以来,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发展迅速,交易量逐年上涨,2015年为178亿度, 2016年394亿度,2017年550亿度,2018年580亿度。以2017年为例,与政府公布的目录电价相比,参与直接交易的企业,每度电平均降幅约6.5分左右,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6亿元,输配电价改革成效明显。
二、关于分区核定输配电价情况
据了解,广东电网由广东电网公司、深圳市供电局、广州供电局三个平级的单位组成,均隶属于南方电网。在销售电价方面,广东省尚未实行全省范围内同网同价,省内主要分为珠三角价区、东西两翼价区、北部山区价区,深圳、惠州、江门价区。我省早在2006年,就已经实现了全省各类用电城乡同价,结束了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历史,极大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鉴于广东省有三个不同供电主体的特殊情况,国家核定了不同的输配电价。对其他只有一个电网企业供电的省份,国家实行了全省统一输配电价的政策。按照国家“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输配电价定价模式,影响输配电价高低的主要因素是电量增长和电网投资,在电网资产规模相同的情况下,用电量越大的地区,输配电价就会越低,反之越高。如在省内分区域核定输配电价,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因用电量大,单位供电成本低,输配电价将会低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三、我局意见
你提出的在省内按区域核定输配电价的建议,对价格主管部门的输配电价监管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今后可以在输配电价理论上开展进一步研究。鉴于输配电价管理权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局将适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感谢你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