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严肃查处信息不公开、逾期不整改行为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230 次发表日期:2018年9月13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坚持依法监管,在监管工作中,以案释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针对崇明供电公司信息公开不到位的行为处罚30万元。
针对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揽神皖合肥庐江2×660MW发电机组建设工程II标段施工中在“高温过热器安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处罚20万元。
针对中南电力项目管理咨询(湖北)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中南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揽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公司2×660MW监理工程中,在高温过热器管排吊装危险作业时,未在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处罚10万元。
下阶段,华东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执法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企业遵规守距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