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制定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1,291 次发表日期:2018年9月26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17号)部署,华东能源监管局迅速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定完成《华东能源监管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以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以信用状况分类为指引,以信用信息在事前、事中、事后差别化分类监管为重点,制定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等级和监管措施,实施信用全过程闭环监管,推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见效;
二是明确组织机构。成立能源行业信用监管试点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等。领导小组下设能源行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试点工作的实施;
三是明确试点范围。试点范围为辖区内(上海、安徽两地)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
四是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将试点工作分为工作准备、信用信息归集与信用分类名单发布、信用监管应用、总结四个阶段,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
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