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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设立合资地产公司 要开发“远东第一大电厂”所在地块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671 次发表日期:2018年11月30日

来源:界面新闻

    八年前,上海杨树浦发电厂105米高的烟囱停止了工作,工人忙碌的身影、机房嘈杂的汽轮声由此销声匿迹。在闲置多年后,这片“远东第一大电厂”所在地将迎来新的命运。

    11月28日,上海电力(600021.SH)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杨浦滨江)联手开发杨树浦电厂所在地块。该地块位于上海市中心的杨浦区,此次上海电力的合资方杨浦滨江,即隶属于杨浦区国资委。

    杨树浦电厂的前身为始建于1882年的英商上海电光公司发电厂。上海电光公司是中国第一家电气公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发电厂之一,其在1911年筹建新厂并经历多次扩建,一度被誉为“远东第一大电厂”。2010年12月底,在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下,杨树浦电厂宣告停运。

    电厂所在地块的开发实体,将由上海电力与杨浦滨江子公司合资设立,双方分别持有该公司49%和51%的股权。

    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后,上海电力将以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杨电能源)100%股权增资,作价为21.51亿元。杨浦滨江则以22.39亿元的现金完成增资,双方股权比例仍保持不变。

    杨电能源的主要资产为定海街道122街坊02-1地块,面积为3.3万平方米,属于原杨树浦发电厂的一部分。杨树浦发电厂停止运营后,2013年,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电力采用补缴地价的方式,将电厂所在地块的工业用地属性转为商业办公用地。

    上海电力称,合资公司将通过新建、改建与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将杨树浦电厂改造为能源与环境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上述操作亦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对于杨树浦电厂土地开发项目的批复,即“上海电力应以关停后的土地资源出资,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上海电力的控股股东为央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该项目也将提振上海电力的经营业绩。公告显示,上述合资公司及增资完成后,预计今年将为上海电力增加约20亿元的净利润。这一变化缘于杨树浦电厂土地性质转变后所带来的地价增值收益。

    除02-1地块外,杨树浦电厂另有三宗地块等待开发,总面积为5万平方米。上海电力称,这些地块的具体合作模式和方案,将由上海电力与杨浦滨江子公司另行协商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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