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

编辑:协会秘书处浏览:999 次发表日期:2018年11月30日

来源: 中国电力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打通降价政策传导中的堵点、难点。对不合理加价情况,进行系统排查清理,不留盲点。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相关降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从全国情况来看,部分地区还存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不清、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户表改造工作进展迟缓等问题,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相关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各地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全面排查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打通降价政策传导中的堵点、难点。对街边门面店铺、底商等转供电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情况,也要进行系统排查清理,不留盲点。二是提高降价政策传导的可操作性。各地要综合已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明确具体降价标准,简化操作程序,确保降价措施可操作、可传导。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含转供电主体经营者办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停车场等用电,下同)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三是进一步加大降价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明确降价政策传导时限规定,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降价政策、执行落实降价政策。四是积极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各地电网企业要协助用户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执行政策不到位的,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五是切实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应部署各级电力公司尽快摸清辖区内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数,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直接结算。六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主体责任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应把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放在当前价格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