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变化。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在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基础上,对禁止任职情形进行了细化。相较于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适用场景更加细化: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 …
答: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股权时,无需再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原公司法中“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被删除,转而确立“通知-优先购买权”机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 …
答:新《公司法》引入了强制注销制度针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后满3年未申请注销等级的“僵尸企业”。只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3年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就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
答: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也就是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只有在法律另有规定、 …
答:这种情况下,发出指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该董事、高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新《公司法》引入的“影子董事”规则,若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且该行为系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则发出指示的 …
答:不是。董事、高管在执行职务时致他人损害,若董事、高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除了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董事、高管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董事、高管无过错或仅存在一般过失,此时仅由公司承担责任,董事、 …
答: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因此,在任期届满前董事被股东会解任,若缺乏正当理由,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
法定代表人并非独立职务,而是依据公司章程,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选定产生,其对应的实质职务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新《公司法》第十条对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和辞任事项作出关键调整和补充: …
新《公司法》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的履职行为作出系统性规范。具体而言,法律明确禁止的典型行为包括:1.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 …
优先购买权通常在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行使。与之前规定相比,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要件,使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逻辑更加清晰。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内容方面,新增“股东名册”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的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范围则从会计账簿延伸至“会计凭证”;行使手段上,股东有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
新《公司法》下,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接。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时的股东为 …
可以。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董事有辞职的权利,可以向公司发送书面的辞职通知,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但由于新《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应为三人以上,因此, …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出资方式除货币外,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