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公司法》允许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简化治理结构: 1.董事会简化: 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董事(不设董事会),行使董事会职权,该董事可兼任经理; 股份有 …
答:根据新《公司法》第九十条,继承人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分两种情形: (1)章程无特殊规定:合法继承人可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同时继承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和身份权; (2)章程另有约定:公司 …
答: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主张优先购买权: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其他股东可自知道同等条件之日起 30 日内,要求按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 (2)撤销已完 …
答: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主张优先购买权: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其他股东可自知道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要求按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 (2)撤销已完成的 …
答: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 (1)提起知情权诉讼:依据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股东可向公司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2)明确管辖法院:根据《 …
答:根据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公司仅在以下情形可拒绝股东查阅请求: (1)股东具有不正当目的:公司需有合理根据证明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如为竞争对手获取商 …
答: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定向减资(仅减少特定股东出资)需满足以下条件:(1)法律另有规定;(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主要涉及章程可 …
答:根据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及《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包括:(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公司可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2)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
答:资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这一概念与《企业国有资产法》中的 “国家出资企业” 存在差异,后者范围更广,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这一定义旨在聚焦国有资本实际控制的企业,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
答:新《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作出重大调整,删除了原 “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这一限定,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公司股东也可以非股东,只要其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这一修改扩大了监管范围 …
答:新《公司法》并未绝对禁止董监高与公司交易,而是通过程序规则平衡利益冲突。董监高若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需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经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未履行报告义务或未经决议的交易将被禁止。   …
答: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承担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需结合其身份判定。若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则与其他董监高一样负有忠实、勤勉义务;若未担任上述职务,通常不直接负担该义务。新 …
答: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作出明确界定。忠实义务要求上述人员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严格禁止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例如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泄露 …
答:根据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增加了“股东名册”、“会计凭证”,同时知情权可行使的对象也将全资子公司涵盖在内。 此外,在新《公司法》第五十六条规 …
答:依据新《公司法》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同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当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致使他人遭受损害,公司先行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