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相关规定及表格下载
章程中会员部分相关规定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个人会员
1. 自愿加入本会;
2. 在省内电力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 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二)单位会员
1. 自愿加入本会;
2. 依法设立的与电力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3. 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个人会员:
1.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 个人简介。
单位会员:
1. 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2. 单位简介;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讨论通过;
(四)缴纳会费;
(五)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协会开户账号及联系方式
户名:安徽省电力协会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四里河支行
账号:79410188000170796
联系人:武润
电话:0551-65306768
邮箱:ahdlhyxhliul@163.com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66号国通电力大厦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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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填写完整盖公章邮寄至协会,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与入会单位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0551-65306768、0551-65306771、0551-6530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