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发布考试点验收标准及进一步做好进网电工整合相关工作的通知
皖安宣教〔2018〕49 号
各市、省直管县考试中心,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和《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安监人〔2018〕46号)要求,为提高进网电工整合效率,规范整合流程,现将部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布考试点验收标准(试行)
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点验收标准(试行)中关于理论考试点、实操考试点(高压电工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电力电缆作业和继电保护作业)验收标准已经拟订完成,现予以公布(附件一、附件二),请参照学习。
二、规范考试点(原进网电工考试点)验收流程
本着“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验收全省原能源部门直属的22个进网电工考试点。验收流程如下:
(一)原进网电工考试点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市级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市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组织初步审核;
(三)初审合格的考试点由市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向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附件三)提交正式验收申请;
(四)由省安全监管局人教处、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组织现场验收;
(五)验收合格的考试点由省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
(六)考试点考试系统接入省安全生产考试平台。
三、做好培训、考试相关工作
根据《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安监人〔2018〕46号)要求,4月30日前的安监部门核发的高压电工操作证不能进行进网作业,如果需要进网作业,需按新颁布的大纲重新培训,并参加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4月30日后安监部门核发的高压电工操作证,包括新办与复审,要按新颁布的大纲培训理论和实际操作,并在省安全监管局公告的实操考试点参加实操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附件二:安全生产实操考试点验收标准(试行)(高压电工等4个新工种).docx
安徽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考试中心)
2018年5月25日